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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福鼎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福鼎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1-22 11:45 浏览次数:6535次

压紧压实监督责任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福鼎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2日) 

林  东

 

同志们:

        我代表福鼎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向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迈进。

        (一)聚焦政治建设,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突出政治引领。坚持以高度政治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全年市纪委监委8次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对福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有力推动全系统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贯彻落实。加强政治监督。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过硬的作风,认真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紧扣党中央和省委、宁德市委、市委中心工作,坚持监督在一线跟进,先后开展“五个一批”项目、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查13批次,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压实主体责任。积极协助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考评检查成果,全年共对354名拟任和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进行廉情把关,其中暂缓使用科级干部2名。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13名党员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二)聚焦痛点难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一步解决。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开展入户访查,随机抽取60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走访,访谈1000多人次,对党员干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在扶贫项目实施和款物分配中乱作为、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投机取巧、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问题,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9起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教育、医疗、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与审计、财政、巡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全年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7起5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继续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对背后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核查,立案查处“保护伞”案件3件3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对中央、省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实行清单定责,即知即改。对交办的信访件加大核查力度,开展带信下访、调研走访、执纪回访,目前已全部办结,共查实17件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三)聚焦深化改革,全覆盖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坚持纪检干部选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统一案件线索管理,进一步提升反腐败威慑力。全年共提级办理问题线索7个。落实监察体制改革。注重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定期与审判、检察、审计等机关、部门沟通协作,分析研判,提升案件审查调查质效。制定《问题线索处置操作实务》,推进业务运行流程化、规范化,有效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行“三位一体”片区协作机制,将全市划分为7个协作片区,整合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实现市、乡纪检干部优势互补。全年乡镇纪委完成自办案件44件,同比增长41.9%,自办率实现100%。落实派驻机构改革。结合市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优化调整派驻纪检组设置,将104家机关单位和9家市属国有企业全部纳入监督,实现市级党政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派驻机构领导和管理,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实行集中办公,整合人员力量,加强监督检查,“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年派驻机构完成自办案件17件。

        (四)聚焦纠治“四风”,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落实“1+X”监督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紧盯重要节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问题,重点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和“天价烟”专项治理等工作,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通报7批19起32人。综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配合开展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整顿年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8+7+4+1”整治要求,设立企业廉情监测点,着力发现干部在服务发展经济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全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起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通报1批3起3人。全面推行移风易俗网格化管理。以市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划分网格,全市共配备635名网格管理员,做到第一时间入户宣传、实时跟踪,全面解答、督促、指导和监督所在单位(辖区)人员婚丧喜庆操办有关事宜,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违规操办行为及网格员履职不力等问题,共查处违反移风易俗规定典型问题22起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2批4起6人。该项工作经验做法在省委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信息刊物上交流。

        (五)聚焦首要职责,监督常在、监督常态进一步落实。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扎实推进监督在一线跟进,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办公室,到镇、村、企业开展常态化近距离监督,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定期研判、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约谈提醒、谈话函询、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提高监督质效。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健全问题线索发现机制,定期分析信访、监督、巡察、审计等信息,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 71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51人次,占76.7%,第二种形态134人次,占18.7%,第三、四种形态33人次,占4.6%。巩固推进“三项试点”。深化村账乡(镇)管,推动修订福鼎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推动“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建设,在太姥山镇和贯岭镇开展小额工程招投标试点,进一步压缩权力寻租空间。督促各村(社区)开通“福鼎市阳光村务”微信公众号,实现“‘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确保基层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聚焦标本兼治,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深化。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反腐力度不松劲、不停步、不减力,有力削减存量,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有效遏制增量。全市共立案16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6人,其中科级干部2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拓宽信访受理渠道。推行全员接访,统筹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平台建设,分级扫描录入,统一归口管理,提升信息化规范化水平。落实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开展重复信访举报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攻坚战,通过带信下访,成功排查化解13件信访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加强和规范审查调查,严格审批程序,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文明办案,推进“走读式”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对全市各乡镇(街道)“走读式”谈话场所开展督查,督促落实整改,筑牢安全思想防线。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发挥“太姥清风苑”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共有5300多人次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组织81名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推行“互联网+”教育,通过“太姥清风”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动态84期。扎实推进“一镇一孝廉”工作,挖掘乡镇人文历史,采写孝廉文章,开展主题活动,有力弘扬孝廉新风。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报道在国家级纸质媒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省纪委监委网站采信量,均居宁德市首位。

        (七)聚焦有效覆盖,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突出政治巡察。按照“四个落实”精准发力,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巡察监督。抓住重点事、重点人、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政治体检,共完成对7个乡镇、15个市直单位、3个市属国企的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55条,立案31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采取巡乡带村和机动式巡村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村级巡察,共巡察179个村(居)党组织,移交问题线索47条,立案审查1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巡察震慑作用凸显,2名村干部主动投案。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建立巡察中期听取汇报机制,试行选派参加巡察干部鉴定意见反馈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行巡察发现问题向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领导班子“双反馈”和巡察整改约谈等制度,委班子成员列席挂钩联系单位巡察反馈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增加2个常设巡察组以及15名干部编制。制定《福鼎市巡察干部人才库及人员抽调管理办法》,调整更新巡察人才库。加强巡察干部教育管理,通过政治引领、学习指导、示范管理,督促做到依规依纪开展巡察。

        (八)聚焦能力提升,监督本领进一步增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入查找自身问题和工作差距,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变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委机关周学习例会制度,召开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8次,集中学习40次,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政治站位。注重干部教育培养。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2期和“太姥清风”讲坛5期,邀请省、宁德市专家学者采取集中授课、专题研讨、现场观摩等方式,共培训干部480多人次。积极选派28名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培训学习,分批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委机关各部室跟班学习。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制定《福鼎市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情况报告登记备案制度(试行)》,强化内部监督,督促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实行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家访、廉政档案“三个全覆盖”。坚持刀刃向内,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件3件,给予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日常监督还不够精准到位;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需下大气力整治;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三转”还不够平衡;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担当精神、政策水平、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体制的要求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宁德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协助市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福鼎治理现代化、建设生态滨海旅游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宁德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推动新时代新福鼎治理现代化。要找准定位、提高站位。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把工作融入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之中,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福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在市委领导下,按照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在完善监督格局、健全监督机制上积极探索,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推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要强化监督、保障发展。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发扬好的传统、好的作风,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对福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推进新时代新福鼎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一)着力坚守初心使命,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强化思想根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政治监督。自觉承担“两个维护”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情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以及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将“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要强化政治责任。积极协助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委(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压力传导。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机制,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着力紧扣执纪为民,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脱贫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脱贫成果。加大入户访查力度,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不低于30%比例随机抽访。紧盯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方面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要及时发现解决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问题。推进开门接访标准化、全员接访规范化、带信下访制度化、入户走访常态化,落实“十百千”解难题化积案行动计划,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要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围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持续推进网格化管理,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做到关口前移、全程管控,层层传导压力。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继续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完善与公安机关“三个同步”等协作配合机制,持续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加大打“伞”破“网”力度。深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整治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

        (三)着力坚持深化改革,持续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要严格落实双重领导机制。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强化党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促进纪法贯通、推进法法衔接。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统筹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有效监督惩治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要推动监督质效提升。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推动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强化派驻监督。完善“三位一体”片区协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工作通报、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和年度工作考核制度,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监督力量,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四)着力增强权力制约,不断强化履职监督。要强化日常监督。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把监督做深做细做实。综合运用专题调研、专项检查、走访约谈、参加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开展信访和舆情研判等监督方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加强政治生态分析,善于发现带有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及时综合施治。认真做好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工作,提升检举举报处理工作水平。实事求是、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严格执纪、精准执纪。要督促规范用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继续推进“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村账乡(镇)管”“‘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三项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村财管理、村务公开等制度,完善村级治理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透明促进公正廉洁。要精准有力问责。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科学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推动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负责、守责、尽责。

        (五)着力推动改进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体责任,主动查摆,建立问题清单,推进整改落实。继续推行落实廉情监测点制度,定期走访挂钩联系企业,收集廉情信息。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宁德市委、市委工作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巩固精文简会成果,坚决防止“白头”发文、以调研指导为名行督查检查考核之实等问题,真正为基层减负、让基层有感。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要狠纠不正之风。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一抓到底的韧劲,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关注重点时间、重点场合、重要人员,尤其是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利问题,深挖细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健全长效机制。持续落实“1+X”监督机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六)着力从严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惩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要做好案后整改提升。坚持一案一总结,深挖制度漏洞、廉政风险,补齐制度短板,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综合效应。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落实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要求,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持续深入开展“一镇一孝廉”活动,推进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常态化。积极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国企、进医院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培养修身齐家、公私分明、既亲又清的现代文明人格。

        (七)着力突出巡改并重,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要坚守职责定位。聚焦政治责任,发挥政治监督作用,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地方、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市委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巡察工作。要推进巡察全覆盖。完成全市巡察全覆盖任务,对重点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引领作用,推动巡察工作在提高政治站位上、提升问题线索质量上有新的突破,彰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强化成果运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健全完善巡察反馈阶段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靠前监督、介入监督机制,通过联合督查、定期反馈、情况通报等方式传导巡察整改压力,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对监督中发现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行为严肃问责。

        (八)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要建设模范机关。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要提升能力素质。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坚持委机关周学习例会制度,提高干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通过边干边学,以干促学,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注重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使用和交流力度,激发队伍活力。要强化自我监督。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增强“主动转”的自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完善制度规矩、强化内部管理,依法规范行使各类监察措施,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各项制度规定,守住安全底线。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受监督、有约束。严格落实“六带头、六严禁”要求,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奋进新时代、奋斗正当时。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宁德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韶华、积极进取,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福鼎治理现代化、建设生态滨海旅游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名词解释

   

     “五抓五看”:2015年省委对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出的具体要求,即,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看有没有抓“一把手”、看有没有抓查处、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

     “八个坚定不移”:2018年省委对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出的具体部署,即,坚定不移维护核心,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紧抓“关键少数”。

     “五抓五重”: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出的具体要求,即,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抓审查调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

       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省委建立形成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机制,即,在时间维度上抓好“年初研究部署、年中协调推进、年底总结提升”三个具体阶段,在此基础上按要求每年3月向党中央专题报告、向全省通报,再开展新一轮的深入贯彻落实;在工作全链条上突出“全面学习领会、深化细化措施、逐条逐项推进、检验落实成效”四个重点,形成完整的贯彻落实链条;在工作具体进程上抓好“严格对标对表、夯实主官主责、精细分解分工、强化盯办推进、着力落细落实、接受干群监督、加强激励奖惩、持续巩固深化”等八个环节,推动贯彻落实深入具体、持之以恒、全面到位。

    “三位一体”片区协作机制:市纪委监委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将全市17个乡镇(街道、龙安)、委机关7个纪检监察室和21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划分为7个协作片区,有效整合力量,充分发挥监督“尖兵”作用。

    “四个落实”:巡视巡察要重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

    “三项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转职能,明确定位,突出职责主业,理清责任;转方式,抓住关键,创新工作方法;转作风,自我监督,摆正位置,廉洁自律。

    “十百千”解难题化积案行动计划:省纪委监委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化解积案行动,“十”指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并延伸至县(市、区)开展“带信下访”活动,全年努力化解60件重复信访举报;“百”指市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县(市、区)并延伸至乡镇(街道)开展“带信下访”活动,全年努力化解60件重复信访举报;“千”指县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乡镇(街道)并延伸至村居开展“带信下访”活动,全年努力化解1000件重复信访举报,全力做到解难题化积案纵向到底。

    “三个同步”协作机制: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即,线索同步移送、案情同步会商、案件同步办理。

    “1+X”监督机制:省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建立的工作机制,“1”指省纪委监委对省直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X”指督促省直部门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既要完成职责任务,担起主体责任,也要根据职责定位,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

    “六带头、六严禁”: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具体行为规范,即,带头对党忠诚,严禁阳奉阴违、表里不一、有令不行;带头担当尽责,严禁失职失责、推诱扯皮、好人主义;带头遵纪守法,严禁滥用职权、跑风漏气、交友过杂;带头清正廉洁,严禁以案谋私、政商不分、违规借贷;带头严实深细,严禁弄虚作假、马虎应付、口大气粗;带头树好家风,严禁庇护袒护、失德失信、失教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