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头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宁德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宁德市委巡察八组对点头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1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以督促改,切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点头镇党委于2023年1月10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5名人员负责整改方案的汇总、整改措施的跟踪。同时,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由镇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及各村(社区)负责人是整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问题整改落实。自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一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起,点头镇党委每两周组织召开一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会诊”、“开方”。截至目前,共计召开9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照整改方案,跟踪整改进度,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
(1)关于“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不全面”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重点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乡村振兴方面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在党委会、班子会前开展集中学习,确保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不漏项”。2023年1月以来,共召开6次党委会,均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学习与我镇经济和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如茶产业等,及时深入开展学习研讨。2月18日召开“点头镇落实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动员部署会暨2023年茶产业工作会议”,结合我镇实际,针对“三茶统筹”发展理念,围绕严控产业质量、推动产业链条延伸、打造茶旅示范、拓展品牌影响等方面向各村(社区)党支部、相关镇直单位、优秀茶业企业通报我镇全年茶业工作落实情况和来年茶产业工作计划,进一步推动茶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自2023年1月份以来,我镇共召开6次党委会,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机关一支部、二支部将党章、党内规章制度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方针等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并在组织生活会前,集中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报告及党章;三是由镇党委书记对全镇干部进行集体谈话。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镇村两级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日常管理,于2月23日制定《点头镇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点党政办〔2023〕4号),明确镇村日常管理责任人和工作要求;二是已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宣传栏等宣传载体的检查行动,检查发现问题9处,已全部完成销号,并按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防止出现错漏污损;三是严格执行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由宣传办负责镇本级“茶香点头”公众号发布审核流程,宣传办和经管站共同负责对村级微信公众号(阳光村务平台)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制度;四是已组织党建办负责宣传工作干部认真学习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思想文化类讲座报告会、论坛、研讨会等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及重大宣传文化活动报备的通知》的通知(鼎委宣〔2020〕34号)文件精神,了解重要活动报备要求,做好重要活动报备情况的落实和跟踪,3月21日点头镇举办的福鼎翁溪首届茶旅文化节已向市委宣传部提前报备到位。
2.粮食安全保障不够到位
(4)关于“耕地保护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一是目前已完成2023年度土地整理和补充耕地开发项目33亩(其中新增耕地28亩,旱改水5亩)的设计、预算和招标,并准备进场施工;二是积极寻找耕地开发后备资源,拟在点头海堤内侧虾塘部分进行新增耕地开发,目前正在积极与水利部门沟通,提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勘察论证和设计,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三是加大国土卫片的核查执法和整改力度,目前已逐步整改,经排查,在整改的卫片图斑中不存在党员领导干部乱占耕地的行为;四是追责问责,由镇政府镇长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问题较严重”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一是2月9日、2月20日、3月3日、3月9日、3月30日分别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开了5场关于耕地“非粮化”和“非农化”的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大力开展耕地保护政策的宣传;二是全镇6100亩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摸底排查,对“非粮化”地块进行建档立册,摸清底数。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五条规定,“各地要按照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对于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C2020]24号)和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C2020]44号)印发之前,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在2020年11月之前在耕地上种植茶叶的,应以宣传引导为主,是否恢复为耕地需征得农民同意后方可进行。在2020年11月之后在耕地上种植茶叶的,要积极引导农民进行整改,恢复种植粮食作物,目前已排查出2020年11月之前在耕地上种植茶叶2148亩,2020年11月之后在耕地上种植茶叶52亩;三是根据摸底结果拟定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整改方案,逐步分类稳妥推进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整改工作;四是追责问责,由镇政府镇长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粮食生产任务不达标”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宣传粮食生产优惠政策。印发《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000多份,大力宣传市政府确保粮食安全和促进粮食生产而出台的十条优惠政策措施,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2022年度已完成全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17289亩;二是摸底全镇撂荒耕地地块和面积,为后续复垦撂荒地做好准备,在2022年发动科级干部开展“认领一亩田”的基础上,2023年将认领范围扩大到一般干部,引导农民复垦撂荒地,今年已复垦撂荒地15处40多亩;三是正积极培育当地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的专业合作社,鼓励他们继续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田有人种;四是制定下达了2023年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做到责任到村,指标到户,保粮食生产的目标落实到人到具体田块。
3.白茶特色小镇建设推进缓慢
(7)关于“项目规划较为滞后”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及控规编制指导意见,已委托华南理工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世界白茶中心”进行深化设计,并纳入马洋、江美片区控规编制,镇党委于5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形成点头镇总体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初稿,并报福鼎市规委会审批;二是委托武汉思成规划建设有限公司、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剩余14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目前已全部完成规划初稿编制工作,并报市政府审批。
(8)关于“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成立世界白茶中心项目安征迁马洋指挥部和福鼎市高等院校项目安征迁江美指挥部,镇党委书记、镇长分别任工作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抽调镇干部下沉,配合开展项目安征迁工作;二是针对推进缓慢项目,逐个项目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调,对需协调事项进行分解细化,破解难题,攻坚克难,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保障;2月21日召开中国白茶特色小镇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世界白茶中心和高等院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具体措施;三是梳理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分清轻重缓急,明确项目建设目标。目前已完成福鼎市高等院校项目征地预公告,正在进行土地报批农转用组卷,并启动高校项目和世界白茶中心安征迁工作。新茶青交易市场已全部完工,于2023年3月26日试运营,3月30日正式揭牌开市投入使用,同时正加快推进周边配套路网报批工作和后期硬化;抓紧推动龙田连接线建设,目前已完成扆山中路段白改黑路基工程和附属设施。
(9)关于“白茶产业链延伸不够”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推动企业和研究机构合作,共同研发高附加值的茶叶精加工产品,目前,我镇已有六妙、广林福、瑞达等企业与省农大、浙江农大建立科研互助关系,聘请刘仲华院士、陈宗懋院士作为企业技术顾问,六妙、瑞达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二是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引进白茶高附加值产品加工类企业,丰富白茶产业延伸链条。目前大坪村六妙白茶文化研究中心项目已完成土地拍卖手续,办理工程建设许可,争取尽快动工建设;三是目前点头范围内已有生产白茶枕、白茶牙膏、白茶香菇等白茶衍生品企业,下阶段将继续培育出更多茶食品、茶保健等白茶高附加值产品加工类企业。2月18日召开镇茶产业工作会议,鼓励茶企创新拓展涉茶相关产业。
(10)关于“溯源平台推广力度不足”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3年头春前摸排1386户未使用白茶大数据溯源码扫码交易茶农的实际情况,做好分类处置,督促既是茶农又是茶企零售终端的用户做好扫码工作,对有重复的茶农信息进行删除,目前已对1159户未使用溯源码的茶农帐号进行停用,剩余227户已恢复使用;二是于2月21日召开大数据溯源工作部署会议,进一步完善溯源平台的信息管理,加强溯源平台推广及监管力度,对没有进行扫码交易的企业、茶农进行培训指导,2023年春茶茶青交易期间加大监督力度,保证茶农在茶青交易时做到应扫尽扫。
4.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够有力
(11)关于“督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我镇于2月10日召集相应村召开集体资产资源被侵占整改工作会议,并就相应整改工作提出措施建议和时限要求;二是目前大坪村被侵占的20多亩茶园、三沙溪被侵占的1亩茶园已经协商处理完毕,顺利收归村集体。扆山村集体老茶场近3亩经多轮协商已顺利收归村集体,并对茶场旧址对外公开招租,每年为村集体增收15万元;三是继续跟踪督促未完成整改村加紧工作进度,龙田村已和群众达成一致意见,正在拟定收回协议,对于扆山村、上宅村被侵占茶园和马洋村虾塘情况复杂的,争取通过谈判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四是督促各村对村集体租金或SC认证款被企业、群众拖欠抓紧催收,以书面形式进行催缴;五是追责问责,由镇政府镇长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镇分管领导对镇区域发展办公室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对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
(12)关于“茶旅融合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一是通过举办福鼎白茶开茶节、斗茶赛及茶乡摄影赛等茶事活动,全面展示具有地域特色的白茶文化,于3月21日在翁溪村举办首届茶旅文化节、3月30日举办开茶节开幕式;二是挖掘福鼎白茶发源地、中国白茶第一村、红色翁溪教育基地等本土历史文化资源,提升江美高标准示范茶园,让茶园变景点。目前已整合江美高标茶园周边占地面积为8.5亩的集体用地,建设户外露营基地,成功打造围炉煮茶等风尚,形成“生态茶园+户外露营”的旅游新业态,进一步推动茶旅融合发展;三是对接联系市文旅部门,明确3A景区建设标准和要求,申请文体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中心在项目申报、建设资金补助上给予倾斜支持,拟选址六妙白茶庄园进行景区申报,力争2023年年底完成1处3A级景区建设;四是打造点头至柏柳村沿线景观,完善沿线相关村基础设施配套,以点带面,力争培育成集茶叶生产、加工、茶文化传播、休闲旅游等为一体的精品茶旅融合示范线路。
(13)关于“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空壳化”现象”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摸底农业经营主体情况,制定“空壳化”农业经营主体整改方案,逐步消除农业经营主体“空壳化”现象,截至目前,已清理农民专业合作社24家、一家合作社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家庭农场已注销5家,其余8家恢复经营;二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重要回信精神和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将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推动资金资产、特色产业、资源禀赋等条件较好的村党支部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已成立8家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督促指导各村做好集体经济项目筹划,不等不靠,尽早谋划尽早推进尽早实施。
(14)关于“文物保护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按上级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福鼎市文物安全工作12条措施》要求,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已制定点头镇7个市级及以上级别文物保护单位“一文保一预案”及文物保护检查整改档案,于3月27日发函(点函〔2023〕42号)福鼎市文体和旅游局报备审核;二是已组织专业人员实地查看木构文保单位电力线路套管情况,完成造价预算编制及施工招标;三是对梅筱溪故居存在结构隐患的点位设立了警戒标识、并结合实际进行了必要的降险措施;四是强化文物保护经费追加和保障,2023年已支出部分已和2022年度持平,待电力线路套管工程完成并结算后预计将超过2022年度50%;五是积极申请和争取上级文物保护资金,进一步强化木构文保结构性隐患整治;六是追责问责,由镇党委书记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镇分管领导对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移风易俗推进不力”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强化责任落实,于3月7日印发《关于完善充实移风易俗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点委〔2023〕27号),3月10日召开移风易俗专项工作会议。目前各村(居)已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各村(社区)、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点头镇开展移风易俗治丧劝导工作流程》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二是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倡导文明新风尚,目前已举办移风易俗宣传活动2场;镇统战部门对具有合规证件的道士开展移风易俗相关规定培训1场;三是加密日常巡查频次,镇综合执法大队对治丧活动中存在违规占道等情况给予及时制止。截止目前,巡查发现并制止3起治丧占道行为;四是从严执纪问责,镇纪委监察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日常监督,将移风易俗监督工作纳入年度日常监督工作计划,着力提高党员干部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推动我镇移风易俗工作取得实效;五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综合执法大队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5.民生保障存在短板
(16)关于“群众饮水难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与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业主单位福鼎市水务公司沟通协调,目前水务公司已明确我镇剩余10个村城乡一体化供水计划,其中过笕村、翁溪村(部分)等2个行政村已供水到户,2023年计划完成上宅村、后井村、柏柳村、翁溪村等(剩下部分)等4个行政村的入户管道建设并通水;后梁村、果阳村、西洋美村、山柘村等4个行政村涉及水源地问题,待水务公司明确水源地选址及2023-2025年入户管道建设计划后,点头镇予以配合开展相应安征迁工作;大峨村为移民村,目前绝大部分群众已移民至集镇,原址几乎无人居住,经上级同意,不再实施;二是枯水期期间,镇村积极联动,采用消防水车转运饮用水2次,涉及20个自然村,有效解决枯水期群众生活用水问题。
(17)关于“中心小学滑坡隐患未解决”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组织镇村建所、自然资源所、观洋村委会、点头中心小学一同对现场进行查勘,结合周边土地和新村建设规划,已于2月底建设符合实际的滑坡隐患除险设施,并通过竣工验收;二是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全镇校园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3次,截止目前未发现其他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18)关于“推动农贸市场重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经多次与市场管理中心协调推进,积极向市政府报告存在问题,目前已顺利完成新市场选址并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议定,由市商务局作为点头农贸市场改建项目业主,由城投公司作为代建方,目前由上述单位配合推进农贸市场建设相关工作。二是点头镇政府积极配合做好过渡农贸市场的选址等协调工作。
6.人居环境建设仍有欠缺
(19)关于“交通秩序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出台重点路段(镇江路、扆山中路、海乾路)车辆管理办法,投资39.78万元,在重点路段新增5路公安交通“三位一体”远程执法点位,派出所和综合执法大队增加联合执法的密度和频次,重点解决集镇违规停车、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二是已结合白茶特色小镇建设,利用现有街道两侧设置停车位,新建新茶青市场、纸蓬楼小区临时停车场2处,新增停车位600余个,进一步破解停车难问题,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三是结合创城工作,点头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每周开展1-2次联合执法,并联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每月开展一次停车秩序、占道经营、遮雨棚专项整治行动,以整治行动促进群众自我管理。截止目前,已累计开展整治行动18场,拆除遮阳伞3000余把,整治占道经营、乱停车等问题800余个。另外,已向市公安局申请加强交警力量,申请成立交警中队。
(20)关于“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监管力度,于2月3日同环卫站、保洁公司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截止目前,保洁公司新增保洁员4人,针对第三方保洁公司无法配齐保洁人员,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对保洁质量进行扣分。同时根据每月保洁质量评分,拟对2022年共计8个月对保洁公司进行扣款;二是于4月7日制定《点头镇门前三包暂行管理办法(三包)》(点政综〔2023〕26号)。自4月7日起,与集镇商户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引导群众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三是加大卫生巡查力度,于2022年10月建立“环境卫生问题通报群”,于2023年1月制定“点头镇环境卫生问题巡查日志”,环卫站工作人员每日开展两次巡查,并登记环卫公司整改情况,对保洁公司质量实行每日打分、每月汇总;同时更换集镇垃圾桶180多个;四是追责问责,由镇政府镇长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镇分管领导对镇环卫站站长进行批评教育。
(21)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按市河长办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好河长制日常各项工作,与市水利局加强交流,沟通做好河长制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对2020年、2021年、2022年度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做好我镇河长制工作;三是联动福鼎市河湖物业化管理服务中心,强化专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已开展专管员履职约谈,强化压力传导,发现履职不力的第一时间告知物业化管理服务中心并要求给予绩效惩罚;自2023年以来,均按要求完成上级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四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集镇路灯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章立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于4月3日制定《点头镇路灯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路灯管理;二是将集镇路灯纳入综合执法大队管理,设立路灯管理专职人员,对主街道路灯做到每月巡查一次,各村(社区)加强对所辖区域的路灯巡查和收集群众反映路灯信息,并及时上报给路灯专职人员,落实责任到人,对集镇损坏的路灯及时安排人员维修;三是对村(社区)路灯照明设施情况进行摸排,党委政府及时研究资金安排,对损坏路灯进行维修,更换钠灯灯管12支、LED灯头52个,新增路灯165盏,对老化线路进行更换,并已安装路灯表13个,确保大街小巷路灯明亮,群众出行安全。
(23)关于“文体设施建设管理不够重视”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镇区规划和“五美创建”,增设游泳池1座,已办理建设的前期报批手续;结合龙田路连接线建设和集镇环境整治,谋划3处口袋公园建设;已完成老街提升改造的整体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即将启动老街提升改造;二是加强孙店公园管理,已完成公园内损坏设施的修缮工作;三是加强户外文体设施建设管理力度,已与2月23日向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下达《点头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加强镇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的通知》(点党政办〔2023〕3号),明确辖区文体设施日常管理使用、维护维修要求,并要求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文体设施管理,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四是已对接福鼎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鼎全民健身办〔2023〕1号文件申请点头村孙店公园旁空地为多功能运动场项目并上报宁德局,后因场地土地性质条件无法满足建设要求,未获得项目,下一步将结合政策继续争取项目;五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镇村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24)关于“工作谋划不深细”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点头镇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由镇党委书记作点头镇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总结2022年度工作,并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部署,镇纪委书记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二是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每年年初结合本单位年度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责任人,并细化具体措施,切实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已于2023年4月印发《点头镇2023年度点头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党委、党委书记及党委成员的工作职责;三是镇党委书记于1月19日在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就点头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25)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村(社区)及镇直单位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案,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所分管单位及村(社区)的督促指导。已于2023年1月制定《关于开展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对象及检查流程;二是成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组,由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作为检查组成员到村(社区)及镇直部门开展检查,发现问题23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成;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党委书记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6)关于“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重视利用身边发生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教育身边人,2022年12月7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通报学习点头镇龙田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启文参与毁林种茶被行政处罚问题、原龙田村护林员李国瑜毁林种茶监管失责问题及点头镇村建所所长张诗本到桂林参加培训班时借机公款旅游等问题处理情况;2023年1月12日镇纪委监察组组织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学习《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时时刻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发挥镇纪委监察组日常监督作用,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落实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党内监督原则,及时介入提醒纠正。2023年春节前对全镇干部开展节前廉政提醒工作,对镇工程相关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
(27)关于“谈心谈话走过场”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主体责任,实现谈话对象全覆盖。切实做到人人必谈、关键岗位必谈,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与5名新提任的股级干部进行任前个别谈话,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前班子与班子、班子与分管部门单位及村(社区)干部进行谈心谈话225人次;二是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切实了解所分管部门、村(社区)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思想动态等方面情况,一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谈话,并及时对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开展个别谈话,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23年1月19日镇纪委对镇村干部开展春节前廉政提醒,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人次。
2.镇纪委监察组监督职责落实存在差距
(28)关于“日常监督有盲区”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镇纪委监察组将镇村工程项目管理与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监督计划,按计划已于2023年2月-3月开展村级项目建设专项监督,发现问题8个,开出纪检监察建议1份;二是追责问责,由镇党委书记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自主发现问题较少”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监督业务水平。镇纪检监察干部每周定期参加上级协作片区政治及业务能力学习;2023年以来,镇纪委监察组已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关于审查调查工作流程、信访举报办理流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工程项目招标管理等专题学习4次;二是主动靠前监督,坚持开展走乡入户工作,通过主动走访一线延伸触角,拓宽获取问题线索的渠道,提升情况收集、线索采集的质量,2023年以来已走访群众20户,发现并协调解决业务外问题2个。
(30)关于“执纪问责偏松软”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镇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开展政治学习与履职能力培训,强化政治担当与政治站位,严格问责刚性,提高执纪质量;二是针对宁德市委巡察组移交的3个问题线索,镇纪委均已开展初核工作,其中1件已办结,诫勉处理1人,立案审查1人;三是镇纪委监察组严格落实“室组地”联动制度机制,对自主开展的问题线索核查、案件审查调查等工作,坚持向协作片区及上级纪委部门请示报告,确保做到问责精准。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发生
(31)关于“照搬照抄现象突出”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把管党治党摆在首位,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经党委会研究确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具体措施,逐句审核清单内容,避免出现不符合实际表述。已于3月7日制定《2023年度点头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镇党委及党委班子责任;二是要求各村(社区)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于每年度3月份前制定本支部工作计划,党支部书记对年度计划做到亲自部署,认真审核。党建办加强监督指导,对村(社区)上报材料细致审核,存在文字材料照搬照抄问题的一律退回重写,确保各支部如实制定工作计划。目前已收集并严格审核21个村(社区)党支部2023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广泛征求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部门负责人、离退休干部意见,确保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存在问题困难更贴合实际,并积极予以解决。2022年度镇人大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往年报告中存在问题困难已变更;四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由镇分管领导对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
(32)关于“个别村委出具虚假证明”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接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国土局、林业局等相关重要职能部门,明确各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的规范、清单及文件依据;二是组织村、社区主干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单位、各村居自巡察整改起,严格出具相关证明及内容规范,明确公章管理负责人,落实公章专人专管,压实责任,相关证明需负责人甚至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出具;三是追责问责,镇纪委对个别村为村民出具与实际不符的证明问题线索予以进一步核实,作出诫勉处理1人,立案审查1人。
4.工程项目管理把关不严
(33)关于“工程委托设计、监理等前期工作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我镇实际,已于4月3日完成《点头镇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规范镇村工程项目建设服务类筛选购买程序,根据项目服务类金额大小按照“三重一大”严格执行,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二是充实镇工程办工作人员,现已增配项目管理人员1名,加强镇村各类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确保镇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全程合法合规;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镇区域发展办公室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由镇党委书记对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
(34)关于“随意变更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梳理项目变更存在的问题,核实相关项目变更的原因,及时组织5个项目的各参建方补齐完善变更手续,目前5个项目均已补齐完善变更手续;二是根据《点头镇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强化项目规范管理,加强经办人员对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党委书记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35)关于“工程竣工未验收”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要求相关项目分管领导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验收进度进行跟踪、落实,已按规定组织全部完成19个项目的验收手续;二是针对我镇正在推进和将要推进的项目,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及时研究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指定专人跟踪协调,定期向党委会汇报;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镇区域发展办公室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
(36)关于“结算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已梳理好镇村近几年内完工的房屋立面工程,拟按照程序筛选福建维图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对已完工的房屋立面工程进行复核;二是镇工程办定期专门指导和监督镇村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确保镇村工程项目过程合法合规,同时开展项目培训,提高镇村干部工程项目管理能力;三是后井村房屋立面工程量虚增问题线索正由市纪委开展初步核实。
(37)关于“村级项目内业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项目办、会计代理中心、各村(社区)报账员对镇村现有项目材料进行重新梳理督促相关业主补缺补漏,24个项目材料已齐全并将一项目一档案提交至镇工程办进行归档管理;二是根据《点头镇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方案强化项目规范管理,定期开展项目培训会,制定项目归档统一探作流程,增强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镇区域发展办公室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38)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对相关人员发放的综治平安奖予以核实,共计10人28人次,目前已全部追回;二是于4月3日对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加强财务核销流程管理,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各项财务收支活动均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确保今后津补贴等资金发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党委书记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39)关于“公务租车不规范”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月23日制定完善印发《点头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点党政办〔2023〕6号),明确细化公务车使用范围、使用要求等规定;二是由专人负责,严格规范公务租车流程,优先向公务用车平台申请,健全平台外的公务租车审批手续。截至目前均按租车流程向市里报备后再对外租车;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40)关于“超标准报销工作餐费用”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根据《福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性支出项目有关事项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于2月23日制定印发了《点头镇加班误餐支出管理办法》(点党政办〔2023〕5号)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我镇工作餐适用条件、费用标准(每人每次30元),并参照“五单合一”严格工作餐审批、核销程序,确保有据可依;二是于4月3日对财务及相关后勤负责人员开展工作餐用餐管理相关培训,进一步增强纪律和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审批手续,确保工作餐报销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三是完成超标准报销工作餐费用人员名单及金额进行梳理,目前已全部追回超出经费14467元;四是追责问责,由镇党委书记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6.执行财经制度不够规范
(41)关于“应收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于2月1日委托福建德润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鼎分所对应收款进行全面梳理,因涉及年代较远、人员较多等原因,会计公司于3月28日提交相关应收款明细。根据梳理后明细,现阶段重点追缴个人欠款,已追回部分款项。下阶段,将向相关人员发放催收函,争取应收尽收,完成应收款清理工作;二是由镇会计代理中心会计全面梳理并指导处置各村存在的应收应付长期挂账问题。现已核准往来款数字、原因及责任,正在逐个销号中;三是于4月3日对镇会计代理中心会计和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提升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感和法治观念,管理好往来账,按时归还债务,减少挂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追责问责,镇分管领导对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42)关于“资金拨付不规范”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于4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会计知识培训,增强责任感和法治观念,确保严格按照相关财经制度规范执行资金拨付;二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43)关于“执行合同不认真”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已收回九峰山林场少收部分回报款1.91万元;二是已安排专人定期核查镇政府资产资源出租收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作用;三是追责问责,通过核实,该问题涉及主要经办人原九峰山林场场长的人事关系与组织关系已转移至福建水务集团,经与福鼎市纪委沟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拟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福建水务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办理。
(44)关于“固定资产未入库”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月25日制定完善《点头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点党政办〔2023〕9号),建立固定资产入库单、领用单,明确各使用科室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现“所有权归属单位,使用权明确对象”的管理效果;二是专人管理,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对未列入“固定资产”科目登记管理的物品及时录入,切实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委议事制度执行不规范
(45)关于“以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议事”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月23日制定完善《点头镇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议事范畴;二是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范加强会议记录管理,确保规范执行党委议事制度,2023年以来,会议已全部使用党委会形式记录;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做自我检讨。
(4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1月份以来,召开了6次党委会,对所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已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加强会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严格落实会议纪要制度,确保会议纪要同会议记录内容相符,全面、真实反映会议情况;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47)关于“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将党建工作计划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目前党委已根据《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印发《点头镇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点头镇在2022年度乡镇基层党建工作综合排名位列福鼎市第二名;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党委书记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48)关于“党务公开目录未制定”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上级文件及我镇实际,已于2月27日印发《中共点头镇委员会党务公开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及责任科室,依照目录进行党务公开,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报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二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公开的党务信息经由党政办、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进行审核,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目前对已公开的6条党务信息进行逐级审核;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党委书记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4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全部梳理出未整改的25个查摆问题具体内容,并均已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年度工作内容,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材料,加强对自身报告审核,避免出现内容缺少、重复、表述错误现象;三是已于2月6日由党建工作办收集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查,均报告上年度个人查摆和评议问题整改情况;四是镇党委已组织人员对2018年以来领导班子的述责述廉材料全部进行重新审核,对内容中存在错误表述的情况已完成整改;五是追责问责,由镇党委书记对镇统战委员、镇纪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由镇党委书记对党政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
(50)关于“指导村级党建工作不力”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3年1月20日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规范该项工作开展流程,并要求各包村(社区)领导加强全过程指导,21个村(社区)党支部已全部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镇党建办加强指导,要求各村(社区)党支部按照党务公开内容及范围及时进行党务公开,21个村(社区)均已公开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及分工情况;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党委书记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由镇分管领导对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
3.非公党建指导不扎实
(51)关于“党组织功能未发挥”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月28日成立茶业协会党总支,完成六妙、禾源、青年创业、质量安全、品牌推广及白茶文化传承等6个下辖党支部调整设立工作,进一步完善我镇茶产业链党组织覆盖面,夯实基础;二是分别制定6个党支部2023年工作计划,并围绕相应功能开展活动。其中,品牌推广党支部参与引导茶农建立生态茶园,围绕江美生态示范茶园开展宣传工作,助力白茶品牌提质增效。白茶文化传承党支部积极参与福鼎市2023年第十二届白茶开茶节和福鼎翁溪首届茶旅文化节,助力白茶文化传承推广;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品牌推广党支部原书记、白茶文化传承党支部原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52)关于“党建工作指导员形同虚设”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4月2日由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会议,明确指导员工作职责要求,要求指导员每季度深入企业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二是对因职务变动调离我镇的党建指导员及时进行调整;三是由镇党委书记对5名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集体谈话。
(53)关于“党组织建设相对薄弱”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月28日成立茶业协会党总支,梳理茶业协会成员单位中的党员名单,将组织关系转移至茶业协会党总支;二是已将非公企业党支部覆盖的企业中组织关系未转入的3名企业管理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党支部;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党委书记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4.党员管理不严格
(54)关于“存在党员组织关系挂靠现象”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有序推进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17名党组织关系挂靠党员中,目前已完成整改17名。其中1名党员(蓝丹丹)党员材料遗失,其入党时支部所在学校正准备证明材料,待材料收齐后报县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其党员身份,补办材料后即可转接;二是举一反三,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强化督查指导,组织村(社区)党支部全面摸排党员组织关系,共摸排出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党员1名,该党员目前居住地及户籍地均不在我镇,目前已将该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其居住地党支部;三是由镇分管领导对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
(55)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发展程序,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认真贯彻《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规范发展党员材料撰写,做好党员会议签到及会议记录;二是已对历年党员档案进行重新梳理,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各村(社区)均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并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发展党员业务的培训;四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
5.干部选任和机构管理不到位
(56)关于“机构改革任务未落实”的问题
(57)关于“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党委研究印发《点头镇股级干部选任方案》,并于2022年10月31日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二是已于2023年1月底对6个内设机构和2个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研究任命,并明确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职能分工;三是已对2019年6月提任的4名股级干部进行考察材料补充,并严格按照方案对新提任的5名股级干部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由组长、组员签字确认。
(58)关于“个别行政村村名表述未统一”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2023年1月13日扆山村已向镇党委提交报告申请更换支部名称,2023年1月18日经过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2023年2月15日已将“点头村党支部”变更为“扆山村党支部”,目前名称问题已统一。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59)关于“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三年及三年以上账龄往来款长期挂账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完成该项往来款清理工作;二是于4月3日对镇村财务人员开展会计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责任感和法治观念,管理好往来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镇财政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
(60)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问题整改不落实”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1月29日已由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带队,分管领导、自然资源所、乡村振兴农业服务岗位人员及村干部到现场再次核查上宅村2017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补充耕地上种植茶叶等“非粮化”情况。已对种植茶叶等“非粮”作物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已制定整改方案,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依法依规逐步推进该补充耕地“非粮化”整改工作,目前已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20亩;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加强耕地保护的宣传和综合执法力度,并加强巡查管控,防止耕地上种植茶树等“非粮化”现象出现;三是追责问责,由镇分管领导对上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61)关于“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完成《点头镇村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充实镇工程办工作人员1名,强化镇村工程管理能力,确保镇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合法合规;二是定期召开项目分析会,确保项目有落实有跟踪有进度,开展项目培训会,增强镇村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三是针对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每一项都整改到位,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追责问责,由镇党委书记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镇分管领导对镇区域发展办公室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耕地保护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的情况说明:由于历年累积拖欠任务量太大,在核查自然资源国土数据后,发现点头镇目前没有充足的可作为耕地开发的资源,所有历年拖欠任务在一年内难以完成。
进一步整改措施:需在以后根据每年的国土地类年度变更结果寻找地块进行开发,争取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历年拖欠任务。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
2.关于“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问题较严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的情况说明:部分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问题因年代较长,涉及面广,群众对耕地“非粮化”的整改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一时难以全面整改到位。
进一步整改措施:下阶段将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安全政策的基础上,适当予以政策补贴,动员群众对涉及“非粮化”高标准农田进行逐步推进整改。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3.关于“督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的情况说明:因扆山村、上宅村茶园和马洋村虾塘被侵占的集体资产资源涉及年代久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法律证据不足,一时难以收回,争取通过谈判协商或法律途径逐步解决。
进一步整改措施:继续跟踪督促未完成整改村加紧工作进度,龙田村已和群众达成一致意见,正在拟定收回协议。对于扆山村、上宅村和马洋村情况复杂的村,争取通过谈判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4.关于“茶旅融合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的情况说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未明确规定国家级特色小镇需创建3A景区(点头镇为国家级特色小镇),故我镇未专门组织3A景区创建工作。自2017年获批国家级特色小镇后,点头镇结合福鼎市城乡规划和产业优势,积极打造六妙、纪生缘、江美村生态农业产业园等一批具有特色的观光景区,现我镇正结合金牌旅游村及3A景区创建要求,积极打造江美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因3A景区创建需要满足较多软硬件条件,需要较多资金,故短期无法完成。
进一步整改具体措施:积极与上级沟通对接,争取资金和项目,结合实际谋划景区建设缺项。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5.关于“应收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的情况说明:应收款项因涉及年代较远(多为80、90年代形成的挂账),且涉及的部门、人员较多等原因,清理难度较大,需要花费较多时间精力推动,目前正与积极协调对接中。
进一步整改措施:目前,根据会计事务所梳理后明细,先重点追缴个人欠款,采取向相关人员发放催收函,争取应收尽收,完成应收款清理工作,继续加大清理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并督促各村把每笔应收应付清理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3-7675175,通信地址:福鼎市点头镇庆丰街68号,电子邮箱:dt7675175@163.com。
中共点头镇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