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租房真正成为“公平房”
对全省近20万户承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和入户走访,整改一批不符合承租资格的违规问题,建设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公租房智能管理化水平……近期,针对公租房动态管理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省住建厅牵头,接连打出“组合拳”,保障住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公租房福利。
公租房既是民生工程,又是民心工程。今年4月,省纪委监委回应群众关切,将“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规范保障房管理”纳入点题整治项目。省住建厅作为牵头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通过全覆盖排查走访、规范公租房信息管理、提升公租房服务等方式,推动点题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全省公租房承租对象约有20万户,开展整治,逐一进行资格复核和入户走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多措并举出巧招,高效完成摸排整理工作,如福州针对本级近4万户公租房承租户,采取人工走访和智能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系统比对公租房保障家庭信息,对疑似公租房招租信息进行核查。
为加快推动整改工作落实,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联合省住建厅业务处室,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福州、南平等地开展调研督导;省住建厅派出工作小组走访调研福州、泉州、莆田等8个设区市,随机抽查20个集中管理公租房小区,点评各地工作进展,对进度滞后的点名批评,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研究整改。截至目前,全省发现不再符合承租资格4242户,已整改4148户;整改转租出借等违规情形1064户,并对清退腾出的公租房启动轮候对象配租工作,让一批符合条件的等房群众住上公租房。
为推进整治工作常治长效,省住建厅会同省建行制定下发《2021年福建省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和联网接入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加快公租房房源、保障对象、配租信息的数据汇聚和梳理录入工作,进一步提升平台管理能力,实现监督的持续有效。此外,在吸收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住建、发改、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通力协作,制定加强公租房管理“七条措施”,通过建章立制,从源头维护公租房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