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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宁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10 09:43 浏览次数:5736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1月8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并于3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市委政法委充分认识市委巡察既是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也是对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的一次“政治体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政治担当,把市委巡察二组指出的每个问题作为“必答题”,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力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突出学思践悟,强化政治自觉。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贯穿整改全过程。3月13日下午,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世雄立即主持召开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市委巡察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位。4月10日,市委政法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署名文章《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4月27日,市委政法委召开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举一反三,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5月中下旬,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陆续组织召开党员学习会、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深入学习和全面发动,在市委政法委上下进一步凝聚共识,切实增强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突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责任。坚持以务实高效的组织领导为保障,扎实推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世雄的领导下,3月17日成立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专题工作推进会议10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围绕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会诊”“开方”,强力推进整改工作。3月31日,王世雄书记主持召开委务会会议,专题研究《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4个方面17项128条具体整改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既提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各责任领导迅速行动,各责任科室紧紧跟进,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强化督促检查机制,每周滚动更新各责任科室进展情况,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

  (三)突出提质增效,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标准,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好。3月以来,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修订完善10项制度规定,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些漏洞。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认真整改。通过集中整改,目前解决实际问题46个。强化“四种形态”运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倒查责任,在正风肃纪中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截止目前,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2人,书面检讨2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监督指导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3月19日印发《关于报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整改措施的通知》,督促市民政局、蕉城区和福鼎市压实整改工作责任。5月21日至22日,联合市民政局组成调研组,深入蕉城区、福鼎市调研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要求两地开展新一轮服务对象的摸排梳理和宣传动员工作,逐步将服务对象从城区延伸到周边乡镇。6月9日,联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服务机构运行管理、服务对象摸排建档和宣传动员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前蕉城区、福鼎市已分别排查入园意向服务对象36名和41名。二是严格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地加强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并实行每月动态跟踪,逐步实现“应收尽收”。截止目前,巡察反馈指出未收治的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已全部收治到位。三是在制定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办法时,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纳入其中。

  2.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监督指导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指导督促,全市126个乡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已全部配备到位,基层政法力量配置得到加强。二是除蕉城区外,其他县(市、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均已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协调。三是3月24日,召开部分县(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座谈会,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对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和网格员队伍建设进行强调部署。目前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已建成综治中心。四是在制定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办法时,把落实基层综治工作经费情况纳入其中。五是市综治中心组织北京数字政通公司技术人员先后到屏南县、霞浦县、周宁县、寿宁县、柘荣县和福安市,对基层网格员开展专门业务培训,提高素质能力。六是4月23日委务会会议专题研究同意市公安局提请的“一村一警务助理”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事宜,将警务助理同时作为村(社区)综治网格员,提高专职网格员比例,优化年龄结构。

  3.“雪亮工程”建设不平衡。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3月24日,召开部分县(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座谈会,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3月25日,召开2020年全市“雪亮工程”建设工作推进会,结合巡察反馈问题,通报2019年全市“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总体情况、“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存在问题,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工作进行强调部署。二是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将“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及联网应用项目”列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度新建一类高清视频监控2310路,整合二、三类社会资源4400路,明确加强视频监控占比较低县的建设工作,其中柘荣县、霞浦县今年新建联网整合任务数分别达到445路、500路。

  三是加强工作指导督促。4月20日至26日,由市公安局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10个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实地开展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上半年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将“雪亮工程”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特别对霞浦县、柘荣县如何加强“雪亮工程”在乡镇基层的延伸进行调研指导,推动责任落实。四是强化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宁德市综治中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巡查制度(试行)》,对各县(市、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视频监控探头联网应用情况进行巡查,共抽查1483路,并建立巡查档案,通报巡查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4.关于监督指导不够有力,执法工作满意率低位徘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督促2019年底执法满意率排名全省靠后的蕉城区政法部门进行整改,整改方案报省直政法部门审核,并抄送市委政法委。目前,蕉城区政法各部门正按方案安排推进整改工作。2020年上半年,蕉城区执法工作满意率达97.02%,全省排名较2019年底提升31名。2019年没有执法满意率连续2次进入全省后10名的县(市、区)。二是重新调整案件评查专家库成员,在市直政法部门和各县(市、区)委政法委推荐的基础上,开展走访考核,重新筛选市级案件评查专家库成员,5月25日经市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关于调整市级案件评查专家库成员的通知》,把79名政法各部门业务骨干列为市级案件评查专家库成员。三是5月9日,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案件评查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本年度案件评查活动,市级拟集中评查案件30件,指定评查案件30件,并部署县级开展交叉评查和自行评查,目前正在组织核查和整改。

  5.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导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4月份以来,分别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度会、“六清”工作调度会、攻坚推进会、一办五组联络员等会议,部署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一是加大案件攻坚力度。今年以来,我市打掉涉黑组织4个,涉恶犯罪集团、团伙13个,打击成效在全省排名靠前,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得到了省扫黑办领导的肯定,被全国扫黑办简报刊发。二是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工作,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截止8月底,市法院一审判决涉黑恶案件89件411人;二审判决涉黑恶案件43件291人。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分别于4月15日、22日、29日,组织政法干警参加全国扫黑除恶法律政策文件系列视频培训,累计参加培训600余人次。三是加强统筹协调联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持续落实“三同步”“三筛三不放过”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加强案件质量把关指导,公检法机关多次开展案件会商,推动案件办理提质提效。

  6.关于“六个纳入”落实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5月8日,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增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自觉性。二是严格落实“六个纳入”要求,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范畴、综合目标管理、委机关绩效考评和党纪督查范围。已对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管干部2019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材料以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其中。三是将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5名委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退回重写,已整改完成。

  7.关于发布信息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5日,已重新修订出台“宁德长安网”“法治宁川”信息发布制度,对信息的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工作进行了规范。二是已实行“宁德长安网”当天信息由网站后台编辑、福建法治报宁德中心主任、宣传科工作人员、宣传科科长审核发布机制;已实行“法治宁川”当天信息由后台编辑、宣传科工作人员、宣传科长审核后,分管领导审批发布机制,3月26日至9月15日,已审核发布“宁德长安网信息”111条,“法治宁川”微信公众号信息123条。三是时任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

  8.关于宣传阵地管理还需要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聘请技术公司对“宁德长安网”进行技术检测和风险评估,检测安全漏洞,进行安全补丁。二是对“宁德长安网”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并通过网安监管安全检测,新“宁德长安网”已上线运行。三是相关工作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

  9.关于反邪教警示宣传开展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4月24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四个一”活动的通知》,从4月下旬开始至5月底,集中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四个一”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切实增强群众抵制邪教侵袭能力。一是组织开展一次“反邪教倡议”活动。组织乡镇(街道)反邪教协理员、村(社区)反邪教宣传员通过上门入户的方式,针对易感人群发放并宣讲《反邪教倡议书》。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倡议书19.87万份。二是组织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园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发放《致家长和学生们的一封信》,通过中小学生向家长们传递反邪教正能量。全市共发放《致家长、学生的一封信》17.73万份。三是组织开展一次“送反邪教微电影下乡”活动。利用各乡镇(街道)群众文化活动广场视频播放设备,滚动播放“反邪教微电影”,以通俗易懂的内容和生动活泼的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反邪教知识。全市共组织滚动播放“反邪教微电影”4205场次。四是组织开展一次“反邪宣传海报上墙”活动。设计制作一份反邪教宣传海报,发放到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各个群众聚集场所张贴上墙,营造浓厚反邪氛围。全市共张贴反邪教宣传海报5.47万张,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0. 关于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4月10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对贯彻执行提出要求、作出部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二是5月8日,市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同意《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制定5个方面23项举措,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三是5月28日,印发《关于对2020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半年检查的通知》,部署开展上半年工作情况检查,及时督促提醒落实“一岗双责”相对滞后的领导干部。

  11.关于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落实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出台《2020年廉政教育工作计划》,把开展廉政谈话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推动落实落细。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委主要领导每年与班子成员谈话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不少于2次,在谈话内容上更有针对性,并注重跟踪后续整改落实工作。今年以来,委机关共组织廉政谈话30人次。三是加强督促检查。5月25日,印发《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和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半年检查,重点检查廉政谈话开展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重新进行谈话。四是5月12日,对廉政谈话开展不规范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5日,市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同意《市委政法委机关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内容,建立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机制。二是部署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形成《廉政风险自查表》,目前排查风险点6个,并明确具体防控措施,实行集中管理。三是明确每年底结合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认真排查更新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动态监控。

  13.关于指导推动政法系统从严治警不够有力,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落实政法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6月11日,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暨政法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听取政法各部门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情况汇报,部署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二是结合开展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调研活动,联系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目前已联系走访6人。三是5月20日,印发《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2019年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的通报》,分析指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特点,明确今后工作重点,指导推动政法系统持续深化从严治警。四是6月5日,市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同意《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以案为鉴,做忠诚干净担当政法人”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全市政法系统部署开展为期7个月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政法干警遵纪守法、廉洁从警的自觉性。

  14.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5月25日,第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5月29日,办公室召开学习会,组织学习《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市直机关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认识,打牢规范接待工作思想基础。对2016年公务接待进行逐笔逐项进行再核对,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公务接待工作,完善公务接待的事前审批制度,做到无公函不接待、无审批不接待。今年以来,共公务接待15批67人次。三是5月18日,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公车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6月5日,市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同意《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公车使用的审核把关。二是调阅2016年以来车辆维修审批原始凭证,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列出整改清单,逐一整改到位。三是5月12日,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受批评教育对象已作出书面检讨。

  16.关于购置电脑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对委机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签订固定资产确认单42份,逐一落实到人,并粘贴固定资产标签,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二是6月5日,市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同意《市委政法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内设科室和使用人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和固定台账录入变更要求,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17.关于未建立现金管理使用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大额现金支取审批手续。制作大额现金支取审批单,在原5万元以上大额现金出具公函支取的基础上,凡大额现金支出,均提请分管副书记审批后支取。二是规范现金结算流程。5月29日,办公室召开学习会,组织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将现金结算事项纳入新修订的财务核销制度,明确限额、事项和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现金结算标准和流程。三是5月19日、11日,分别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出差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出差审批。加强事前审核把关,针对多人出差情形,明确逐一填报人员名单。今年以来,共审核出差审批单85次。二是加强核销审查。财务人员在核销差旅费时,加强事后监督把关,逐项对出差审批单进行审查,确保审批手续完备。今年以来,共核销差旅费43780元,未发生不规范报销情况。

  19.关于会议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文件精神。5月29日,办公室召开学习会,组织学习《宁德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明确会议费开支的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等相关规定,增强规范意识。二是严格会议费审核报销,财务人员逐一对会议费预算、结算、审批、通知和签到表等附件进行审核,科室负责人进行复核。今年以来,共审核报销会议费8场共计12692元,未发生时间填写错误、附件材料不全等现象。三是相关工作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

  20.关于2018年以来没有按市纪委要求持续跟踪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深入学习,通过纪检监察组组务会议、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扶贫政策、要求、措施。二是已督促监督单位每季度向纪检监察组专题报告1次工作情况。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4月20日,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的通知》,督促开展自查自纠,纪检监察组通过查看资料、重点抽查等方式了解监督单位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核实扶贫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21.关于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已向监督单位收集干部资料,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做到分类管理、动态更新。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月13目,制定出台《综合监督单位干部廉政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干部廉政档案的范围、收集、更新、查询、保管和保密等事项,做到有章可循,责任明确。

  22.关于派驻纪检组工作衔接不够顺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向原监督市委政法委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发函,主动对接移交文件资料、廉政档案、信访举报等材料。二是已同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办理档案资料书面交接手续。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3.关于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学习方案。4月27日,制定出台《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落实到位。全年共安排18个专题学习,目前已开展10个专题学习。二是明确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观看视频、开展宣传普法活动、专题调研等方式,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三是邀请专家授课。已邀请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张建国,于8月25日为全市党委政法委系统干部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能力”专题辅导,增强政法委干部尊法、用法、守法意识。四是积极拓宽学习渠道,充分运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党员e家以及“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推动普及化、便利化学习。根据“学习强国”系统统计,截止目前,委机关总积分达23000分以上的有26人,占86.66%。

  24.关于专有名词表述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召开会议组织集中学习、部署个人自学、发放有关书籍等形式,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注重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着力提升政治理论素养。二是5月26日,召开市委政法委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审定《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修订补充了检查通报制度,明确“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党总支牵头,采取内部自查、支部互查、总支抽查的方式,检查党支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上级党委决定、指示以及党总支布置工作的情况”。现已印发执行。三是相关人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

  25.关于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要求撰写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4月10日,召开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二是明确政治部负责审核把关领导干部个人材料,重点审核领导干部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述责述廉报告、述职报告等。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重写,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本次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委务会成员、委机关其他处级干部认真撰写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由政治部负责把关,委主要领导审阅后,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对其中不符合规范要求的8位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予以退回重写,已限期整改到位。三是4月27日召开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人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2016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按格式撰写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四是相关工作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

  26.27.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辣味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底开始,各党支部陆续召开党员会议,通报巡察反馈问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会前材料审核把关,明确各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前收集党员对照检查材料,由支部书记负责审核把关。这次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共退回改正8份对照检查材料。三是明确组织生活会前,由支部书记对党员谈心谈话相互批评意见进行集中审核。这次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各党支部书记会前对党员谈心谈话相互批评意见进行集中审核。四是在这次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联系工作实际,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互相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达到预期效果。五是各党支部通过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防范类似问题发生。六是相关人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

  28.关于基层党组织班子调整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即知即改,2019年11月28日,市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研究调整党总支书记事宜;11月29日,市委政法委党总支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请示党总支书记任免事项。2019年12月6日,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政治部主任蔡斌任党总支委员、书记。二是5月11日,党总支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熟悉党务工作知识。?

  29.关于党内组织制度落实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制度。5月26日,召开市委政法委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审定《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修订补充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等内容,已印发执行。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共召开7次。二是开展自查整改。结合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机关党建工作半年检查,严格对照党总支、党支部档案材料齐全、规范等要求,重点检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7月上旬,组织市委政法委原各党支部开展自查,并提交书面检查材料。7月24日,组织开展集中检查。7月27日,完成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并进行通报。

  30.关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未建立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5月20日,根据委机关在机构改革之后实际,市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同意对机关党组织进行优化,撤销党总支,改设支部委员会,原一、二、三党支部改设为党小组,并增设离退休干部党小组。6月11日,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改设。7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支委成员,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8月7日,党支部印发《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党小组长职责和台账分工的通知》,指定退休干部担任离退休干部党小组组长,指派在职干部作为联络员,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31.关于党组织选举推荐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思想认识。5月底,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党支部工作手册》等,熟悉选举程序和步骤。二是加强业务培训。6月5日,邀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相关同志到市委政法委机关开展党务知识专题讲座,帮助党务工作者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32.关于党组织选举推荐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5月底,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6月5日,邀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相关同志到市委政法委机关开展党务知识专题讲座,帮助提升做好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水平。二是5月11日,印发《市委政法委支部达标创星、晋位升级基本标准》,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作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6个方面,明确26项考评标准,指导党支部推进规范化建设。三是时任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

  33.关于党总支对公文制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23日,党总支召开扩大会议,对公文制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行通报,要求文书拟稿人、审核人加强有关文电审办规定的学习,增加责任意识。二是5月11日,党总支召开扩大会议,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有关党务文书制作内容,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维护公文的严肃性。三是收到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改设后,党总支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改设工作,组织各党支部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规范做好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四是相关工作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

  34.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5月11日,党总支召开扩大会议,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熟悉党员评议流程、具体要求。二是严格民主评议程序,明确今后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表彰处置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并将评议结果报备上级党组织。三是时任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

  35.关于内控制度存在抄袭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5月19日,对《宁德长安网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并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校对后,已印发执行。二是组织排查宣传科起草制定的相关制度9份,未发现类似情况。三是5月29日,制定出台《宣传科文稿审核校对制度》,建立并执行相关文件审核校对三次制度,即起草人、科室成员、分管领导各审核一次。四是5月8日,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受批评教育对象已作出书面检讨。

  36.关于考勤制度不严谨,执行泛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5日,市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同意《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机关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考勤对象、出勤管理、请休假制度、审批程序和权限以及考勤纪律管理等内容,规范考勤工作。二是严格考勤管理,取消以往四部门分别确定考勤登记员的方法,改由专人负责做好考勤登记工作,并明确签到、签退时间,请休假审批程序和权限,按照科室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处级干部三类人员分别规定审批程序。严肃考勤纪律管理,对违反考勤纪律的,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制度规范执行到位。

  37.关于财经制度修订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全面梳理2014年以来市财政局关于市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有关规定,6月5日,市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同意《市委政法委机关财务报销审批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财务核销把关,确保财务开支合法、合规。

  38.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5日,市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同意《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围绕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出国(境)审批备案工作和有关纪律要求等四个方面,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强化职责落实。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部署全体干部围绕是否持有出入境证件、持有何种出入境证件、是否提交委机关集中保管、是否私自出入境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填写自查表格31份,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已向全体党员、退休干部印发《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四是相关工作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

  39.40.41.42.关于部分会议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不够规范、个别干部选任未经委务会确定、考察材料撰写不够规范和全程纪实制度执行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关于选人用人法规、业务年度学习计划安排》,组织政治部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提高选人用人水平。二是对2020年新提任两名科级干部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行认真自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三是3月25日,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不细致、不认真等问题开展谈心谈话,防止再次出现考察材料撰写不规范、全程纪实制度执行存在偏差等问题。四是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委务会会议规则,明确只有委务会成员在召开委务会会议讨论干部人事调整方案时才有表决权,其余人员不得参与表决;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保证执行规定程序不走样、不漏项。今年以来,研究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察1批5人次、平级调整1批3人次、职级晋升1批2人次。五是5月20日、9日,分别对时任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方面

  43.关于整改工作反馈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3月16日,市扫黑办召开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精神,组织扫黑办工作人员再次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等内容,提升政治站位。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市扫黑办重新修订完善《办公室管理制度(试行)》、《保密工作制度(试行)》《理论学习制度(试行)》等各项制度,指定专人记录扫黑办工作情况及重大事项、登记扫黑办文件收发情况、跟踪掌握重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督促整改纠正。三是加强上传下达。对于上级来文,第一时间提出工作意见并向领导汇报;对于有关地区、部门来电咨询,耐心细致做好解答解释,帮助基层及有关部门领会文件、会议精神。四是相关工作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

  44.关于问题整改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梳理问题。对2016年以来的财务账册逐笔细查,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二是推动规范建设。已修订出台委机关采购、报销等制度,堵塞工作漏洞。三是相关工作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4人,其他人员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13799901019,电话:2316369,邮政信箱:宁德市100026号邮箱,电子邮箱:nd2316369@163.com。

 

                                                                                                                                                                                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