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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纪委监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鼎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6-08-28 18:00 浏览次数:491次

根据宁德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宁德市委巡察一组对福鼎市纪委监委开展巡察,2026年2月6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市纪委监委机关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纪委常委会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情况

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将落实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以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形式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正式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构建“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室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先后5次召开整改工作专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103条具体整改举措。在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深挖背后的制度漏洞,先后修订完善6项内部管理制度,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先后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4场次,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谋划、亲自调度、亲自督办,主动牵头领办“关键少数压力传导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等4项重点整改任务,带动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部室负责人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制度,牵头修订完善福鼎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简明流程、福鼎市纪委监委涉案财物处理办法、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履职清单等规章制度6项,做到“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与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深度融合,以整改补短板、以整改促提升。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证据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案件自查自纠。完成对2025年已结案件的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主体身份证据材料是否完备,逐案形成《自查登记表》,发现主体身份调取不充分等各类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细化取证要点。重新梳理中央、省、市关于案件质量审核重点,明确各个取证环节的审核内容及标准,并于2026年3月1日形成《主体身份证据范围》清单。三是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向承办部门反馈案件审核意见,加强主体身份材料审核监督,对2026年以来审理(含协审)案件发现的个别被调查人调查主体身份材料描述不准确、调取不全面等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四是组织业务培训。2026年3月27日、5月22日,分别以片区学习会形式组织干部学习《主体身份证据范围》清单、《证据指引》等规定,提升办案人员业务水平。

2.关于“‘走读式谈话安全保障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办案安全学习。2026年1月9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省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谈话监管系统的通知》;1月23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宁德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各县(市、区)2025年下半年谈话安全检查情况通报》;5月9日,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安全工作规定>的通知》(中纪发〔2025〕16号)和宁德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提示函》,不断提升干部审查调查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全程录音录像制度。2026年以来,共开展谈话152场,均落实谈话前报备、全程录音录像等要求。三是强化流程管控。2026年以来,共录入谈话安全监管系统152场,“走读式”谈话材料和录音录像资料均已在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先后组织人员对审查调查部门刻录、保存的录音录像资料进行抽查检查119场次,督促整改完善114场次。四是针对14场未同步录音录像的“走读式”谈话,制发整改通知书3份,均已完成整改并反馈。

3.关于“案件文书存在瑕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核查纠错。对巡察指出的案件文书存在瑕疵的问题案件已于2026年3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2025年已结案件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卷内备考表相关责任人未签字等文书不规范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修订完善制度规范。对已制定的《案件审核要点工作指引》进行查缺补漏,印发程序手续、案件装订及质量要求等《工作提示》,并于4月10日提交片区学习,规范案件具体操作流程。三是加强学习培训。2026年3月13日、4月10日、5月22日,分别组织相关片区干部学习省、宁德市纪委监委下发的《审理工作提示》《纪法参考实务》等业务指导材料,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4.关于“‘法法衔接提前介入期限保障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专题学习。2026年3月13日,组织各片区学习《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规定,重点了解“移送起诉”的相关内容。二是压实承办部门办案责任。2026年以来查办的涉嫌犯罪案件,均已督促承办部门于留置期满前一个月内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卷宗。三是严格审核把关提前介入情形。截至目前,暂无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无需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案件,对已查办的需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涉嫌犯罪案件,已按规定在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十五日前商请提前介入。

5.关于“文书制作重不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3月13日以片区学习会形式再次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制定印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督促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桐山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桐城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规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月24日,组织学习省纪委案管室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课题组来闽调研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情况通报。二是规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根据《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于2026年3月30日向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部室印发《福鼎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简明流程》。2026年以来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均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规范落实。

6.关于“文书种类使用混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26年以来制发的10份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自查,未发现制发主体和文书形式错误问题。二是加强学习。分别于2026年3月13日、4月24日,以片区学习会形式组织学习《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省纪委《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课题组来闽调研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情况通报》。三是规范流程。2026年3月30日,制定《福鼎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简明流程》,并下发各乡镇纪委监察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部室,明确委机关承办部门、乡镇纪委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具体报批流程。

7.关于“未按规定向案管部门报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巡察反馈以来,经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年以来未报备的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重新排查,梳理认定共有5份未报备的纪检监察建议书,目前已补充完整。二是梳理每月纪检监察建议书报备情况,督促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有关部室及时报备纪检监察建议,目前已报备10份,未出现迟报漏报等现象。三是及时录入系统。2026年1-7月共收集10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均及时录入案管8.0系统。

8.关于“违纪款追缴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追缴台账。认真梳理2021年以来审理认定应追缴而未追回的涉案财物清单,建立追缴台账,每月呈报委领导及所在片区。截至6月30日,已追回27.2758万元,剩余5.9578万元因主要调查对象无经济收入来源、家庭困难,暂时无法追回涉案资金,拟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同时,举一反三,对2026年以来审理认定应追缴财物13.8179万元均已及时追缴到账。二是建立健全制度。2026年6月11日,印发《福鼎市纪委监委涉案财物处理办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三是加强监督督促。2026年以来,指定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决议或委领导批办意见及时处置涉案财物,并定期梳理“一案一清”情况。目前,已梳理第一、二季度“一案一清”情况。

9.关于“扣押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每季度至少一次将措施使用相关文件、制度、规定等要求纳入机关学习会内容,分别于2026年1月9日、3月13日、4月24日、6月5日,组织学习省纪委案管室《关于留置民营企业上市公司高管等人员信息的填报说明》《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扣押措施使用标准化流程》《依法规范处理涉外案件工作要求》《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询问措施使用标准化流程》,提升规范意识。二是规范扣押行为。今年以来,已使用扣押措施8次,均为被审查调查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上交涉案财物,无需邀请见证人在场见证以及录音录像。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第一季度措施使用情况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4份整改通知书,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10.关于“涉案款物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梳理未缴清单。已梳理未上缴国库的55.28万元暂扣款明细,并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对接办公室财务部门,办理涉案财物上缴手续,及时对账销号。目前,55.28万元暂扣款已上缴国库。二是处置涉案物品。组织人员重新梳理16件未处置的物品,目前已形成分类清单。三是督促及时录入涉案财物。2026年以来,共录入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13件21笔,确保“一案一清”。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指定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全流程跟踪涉案财物处置情况,针对超期未处置的涉案财物,及时提醒或制发督办函,督促处置到位。截至目前,已梳理第一、二季度“一案一清”情况。

11.关于“涉案物品保管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设立专门场所保管涉案物品。2026年3月已选定一间办公室作为专门场所保管涉案物品,并配备密码和钥匙双控锁保险柜、灭火器等设施,保险柜放置防霉防虫药,达到防盗、防火、防潮等要求。二是专门场所加装防盗门窗。2026年4月,完成专门场所防盗门窗安装。三是专门场所加装监控设备。2026年4月完成专门场所监控设备加装;目前已有涉案物品入柜1次,使用执法记录仪对保险柜开启、涉案物品入柜全过程进行实时拍摄,并保存影像资料。

12.关于“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专题培训。2月26日组织组宣部全体干部开展宣传技能业务交流培训会,剖析《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刊物稿件撰写方法,提升宣教干部的政治素养、策划能力和写作水平。二是实行“点题约稿”和“自主供稿”相结合,下沉一线,深挖新闻线索,2026年已在各级媒体发布文章109篇。三是深入贯彻“四下基层”工作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已于2025年12月底前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2026年3月制定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宣讲任务分工表,目前班子成员均已在“七·一”前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宣讲。

13.关于“推动解决民生实事靶向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部门开展“回头看”。由委机关挂钩“校园餐”专项工作的分协管领导带队,深入市教育局,对2025年“校园餐”领域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并督促落实自查整改,于2026年2月28日形成自查报告,推动“校园餐”领域问题整改282个。二是举一反三常态化督导。围绕2026年确定的集中整治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调整充实项目分工,目前,委主要领导先后13次直接深入牵头职能部门,“面对面”督导推进各部门查短板、补弱项。委挂钩项目领导走访职能部门、乡镇(街道)29次,开展调研、督导、检查等工作。

14.关于“航营商环境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巡察指出的宁波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履职不到位问题,福鼎市监委已于2024年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发监察建议书,市海洋与渔业局立即跟进整改,于2024年10月在市政府公开网站对该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2025年4月追缴违约金10000元,并将该公司纳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取消其参与各类招投标项目资格。二是全面复盘梳理。组织对2025年涉企执法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目前,专项监督发现的120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工作。于2026年2月13日制发《关于做好近期监督护航工作的提示》,对营商环境护航工作进行部署,围绕《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传〔2026〕1号)落实情况开展调研走访,形成调研报告1份。三是规范制发建议。2026年3月30日,出台《福鼎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简明流程》,严格建议书起草、审批和制发工作,确保内容精准、指向明确、依据充分、建议可行。

15.关于“专项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委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认领任务,深入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督导指导,通过实地走访、会商等形式,常态化开展会商研判,精准帮助相关单位找准责任落实“堵点”和服务群众“痛点”。2026年以来,围绕集中整治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班子成员已带队深入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开展调研、指导32次。二是聚焦2026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4+10”项目和民生实事开展专项监督,截至7月6日,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3个,立案223人,党纪政务处分124人,留置4人,排查并整改问题2261个,建立制度机制55项。

16.关于“‘关键少数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思想认识。2026年2月14日,在“太姥清风”公众平台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扩大宣传范围;2026年5月,各片区相继组织学习中共宁德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委机关协助市委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宁纪办〔2026〕12号),切实提高监督意识。二是做好约谈工作。已梳理完成2022年以来全市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人员名单及约谈台账,并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于4月对6名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所在单位“一把手 ”开展约谈。同时,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2026年以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累计对10名“一把手”开展约谈。三是积极与市委对接,推动市委将“一把手”监督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和市委巡察范畴。

17.关于“廉政档案抓的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查缺补漏。现已建立153名市管干部廉政档案,更新101名市管干部廉政档案。二是按照宁德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分级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要求,于2026年7月梳理更新2026年度市管干部廉政档案。三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照市纪委监委机关做法,已于2026年7月收集所负责监管范围有关干部的相关信息,逐人建立廉政档案。

18.关于“国有企业监督触角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督促市国资委及各市属国有企业全面落实《福鼎市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人员选聘任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选聘程序已启动,专职监督力量正逐步配齐。二是不断强化对市属国企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聚焦投融资、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对4家市属国企下属34家子公司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8个,均已督促整改到位,涉及问题线索2条,立案2人。三是截至目前,已组织国企领导干部观看国企干部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3批次共122人。

19.关于“监督制度跟踪问效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梳理“监督周”工作情况,针对128个未完全整改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督促各责任主体动态更新,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已于2026年4月22日下发《关于规范常态化监督工作提示》,结合今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4+10”项目),明确监督重点,目前已按季度收集监督台账2次。三是跟踪问效闭环推进,已于2026年5月开展首轮“回头看”,并对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3个单位下发工作提示3份,确保整改落实见效。

20.关于“靠前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教育指导。2026年3月20日,下发修订完善后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履职清单》,推动基层监督下沉落地,更好地履行职责。明确监督重点。已于2026年3月10日下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攻坚决战方案,确定后续的监督重点主题。压实工作责任。2026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累计督促1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入户走访784次,收集问题59个,覆盖全部乡镇(街道)。

21.关于“不敢监督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履职要求。已于2026年3月19日下发《工作提示》,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利用党委会议、班子会议等时机,提醒党委“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截至目前,1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累计在乡镇(街道)班子会议中提出监督意见49条。开展提醒谈话。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已对存在“不敢监督”现象的桐山街道、桐城街道、山前街道、叠石乡、前岐镇、佳阳乡、太姥山镇、店下镇、硖门乡、龙安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一对一”提醒谈话,督促履行好基层监督责任。

22.关于“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所减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查处力度。2026年1-6月立案科级干部13人,“一把手”4人,留置4人(其中1人为市直部门“一把手”)。二是注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主动发现问题能力,2026年1-6月自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占比42.5%,较2025年度有所提升。

23.关于“查办效率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快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4月30日,由分管副书记主持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至巡察进驻11件超期未办结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目前已办结7件。二是细化超期线索、案件台账管控。梳理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超5个月未结台账、至巡察进驻11件超期未结问题线索台账和立案超9个月未办结案件台账,于2月25日制发督办函5份,3月25日、4月22日、6月3日、6月23日下发各片区各类台账共12份,督促及时办理。三是加强线索办理时效管控,建立约谈提醒机制。2026年4月29日,印发《关于加强督促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工作提示函》,对即将超期未办结的线索、案件,通过电话提醒等方式督促各承办科室及时向委领导作报告,每月动态梳理线索、案件延长办理审批情况,目前已收集线索延长办理审批表29份,案件延长办理审批表4份,无超期未办理延长审批或超期1年以上、多次督办未结、多次不落实时限要求等需提请委领导约谈情况。

24.关于“成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审慎使用初核处置方式,优先选择反映问题具体、可查性较强的线索开展初核,提高初核成案率。2026年1-6月处置问题线索344件,其中使用初核方式占比86.04%,初核成案率为73.98%。

25.关于“信访案件化解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采取口头提醒、电话提醒和领导督办等方式相结合,对超期未办结和巡视移交的信访件进行督办。目前,超期未办结的14件信访件已办结10件;巡视移交的检控类信访件47件均已办结。二是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巡察后新增的超过三个月未办结的43件信访件,发放21份《督办函》进行跟踪督促,目前已收到各单位办结情况反馈32份。

26.关于“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6年3月,安排专班调取历史处分材料及相关情况,对巡察指出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复核,核查发现:福鼎市公安局民警在监所管理期间存在的违规递送食品问题,2005年9月30日已由宁德市监察局驻公安局监察室依规依纪对其处理。经对全案进行审查,现有证据无法证实2021年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且未再收到相关问题线索,专班对处理结果无异议。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学习,2026年3月27日,以片区学习会形式组织重新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并对如何提出精准、高效的处置意见作出要求。三是今年福鼎市纪委监委对2025年“强基促稳”专项行动兜底件开展自查,将宁德市纪委信访室2025年制定的评查标准分发给各纪检监察室学习,并针对2025年纳入“强基促稳”专项治理的33件兜底件安排片区之间进行交叉评查。经过评查,办理质量总体评价为“好”的7件、“较好”的26件,共反馈问题41个,截至目前均已整改或说明到位。四是2026年3月9日,已撰写2025年信访举报情况分析,报福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经福鼎市委书记阅批。

27.关于“信息化平台应用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6年1月以来,由专人在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上实时录入信访件办理情况。二是2026年2月,结合宁德市纪委信访室质量检查相关要求,对2025年上级转送以及我市自收的检控类初信件平台录入情况开展质量检查,共发现录入问题29个,涉及信访件24件,已建立问题清单,发放《整改通知书》督促补录整改到位;2026年5月,对2025年以来信访举报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录入问题12个,涉及信访件11件,已发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补录整改到位。三是对信访件处置《整改通知书》中提到的39个问题逐一建立台账,督促承办部室落实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2026年3月13日组织片区干部再次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二是巡察反馈后,各部室立即按照要求查摆岗位风险,共查摆出廉政风险点40个,制定防控措施46条。三是2026年4月7日,《福鼎市纪委监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鼎纪办〔2026〕2号)已正式印发并装订成册。

29.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学习。2026年4月15日,召开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组织各部室负责人共同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推动学用结合、规范履职。2026年7月30日,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2026年以来干部任免工作均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相关规定的问题。二是规范人事工作。2025年12月24日,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关于委机关编外人员续聘有关事宜,决定继续聘用庄婷婷、方雨晴、陈玉霞、李浩等4名编外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常委会会议记录工作,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会议纪要工作。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自2026年起,由办公室常态梳理常委会议定事项,建立督办台账,倒逼各部室履职尽责,目前已办结落实38项。

3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研究资产移交手续不到位问题立行立改有关事宜。2026年3月13日,依托机关学习会组织各片区学习《福鼎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福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提升干部资产管理意识。二是对220项闲置固定资产开展盘点,分类整理,目前已梳理拟报废资产164项,其余56项暂未达到报废条件,拟继续使用。同时,举一反三对其它确需报废的资产进行登记,形成拟报废资产清单。2026年4月,对拟报废的计算机进行硬盘拆除并指定专人保管,确保安全。目前正与财政部门对接推进报废流程。三是重申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以来,对资产移交和领用均完整登记相关人员及部门信息,及时更新资产系统。

31.关于“保密工作存在薄弱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将保密工作作为固定专题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确保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并由保密办每年对中心组学习记录开展专项检查,落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保密工作分管领导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列入述职和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等要求。二是于2025年12月4日制定《保密制度汇编》,系统覆盖保密工作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定密等关键环节。完善涉密人员台账、保密审查表等材料,合理确定涉密人员范围。加强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2025年12月以来,已对3名涉密调出人员开函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脱密期管理,确保涉密人员全流程接受监督。2026年4月组织各片区全面开展保密自查,发现个别工作秘密计算机未及时封闭USB口、密级标识脱落未及时补贴、新进人员未及时签订保密承诺书等3个方面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三是根据《保密违法违纪处分建议办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相关规定,2026年1月22日市纪委对2名直接责任人给予诫勉处理,1月23日委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强调保密纪律等工作要求。

32.关于“人员力量未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对委机关人员的身份结构开展排查,梳理符合股级干部任用条件的人员名单,共有委机关公务员12人、事业干部19人、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3人。目前,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已配齐,第七纪检监察室和信访室主任人选待此次换届配齐。二是紧盯换届工作节点推进人员配备工作,梳理空缺岗位清单,结合纪检岗位职能需求,对全委干部进行摸排筛选。三是健全管理机制。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迅速物色优秀年轻干部,加入纪检监察队伍,依托月报机制,动态掌握人员情况,防止岗位长期空置。目前全市17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岗位应配干部42名,实配干部42人,做到应配尽配。

33.关于“复合型审调干部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培训。2026年以来,依托片区学习会机制开展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干部监督等重点业务集中学习11次,进一步厘清工作标准、破解实务难题。二是抽调前岐镇纪检专干1名,参与市纪委监委专案工作,提升审调工作水平。强化“师徒帮带”工作,“导师”通过实操带训等方式,2025年帮助19名“帮带”对象熟悉业务,加快成长步伐。同时,拓宽用人视野,择优调入霞浦县海岛乡干部1名,补充队伍力量。三是扎实推进委机关2026年度公务员招考各项工作,结合岗位履职实际需求,面向全省公开招考并录用工作人员2名,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

34.关于“巡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构建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等分层分类的考核评估机制,严格落实平时考核机制,将事业干部纳入同等考核范围,2024年度获评2次“好”等次的公务员67人次,2025年度获评2次“好”等次的公务员66人次、事业干部18人次。二是按要求做好全市纪检监察系统2025年度考核工作,收集市管干部年度述职、实绩档案表等材料作为年度考核参考,召开2025年度考核大会,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民主测评,考评结果提交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经研究、公示等环节,评定非市管干部(含事业干部)2025年度考核优秀人员11人。三是指定专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政治生态报告报送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截至4月2日,2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在单位已全部提交2025年度政治分析研判报告。

35.关于“巡察‘后半篇’文章未做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细化超期线索、案件台账管控。梳理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超5个月未结台账和立案超9个月未办结案件台账,于2月25日制发督办函5份,3月25日、4月22日、6月3日、6月23日下发各片区各类台账共12份,督促及时办理,并将超期未结相关台账呈报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协管领导。二是压实线索办理时效管控。制发《关于加强督促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工作提示函》,梳理线索、案件延长办理审批情况,目前已收集线索延长办理审批表29份,案件延长办理审批表4份,无超期未办理延长审批情况。三是加快办理巡察移送超期未办结的问题线索。4月30日,由分管副书记主持召开专题协调会,听取至巡察进驻11件超期未办结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督促各有关片区加快进度,协管领导牵头推进遗留线索(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办理。目前已办结7件,剩余4件已申请延期办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福鼎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中,诫勉谈话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涉案款物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鉴于16件物品存续时间较长,相关原始材料不齐全,无法在短期内完成处置前的必要核实工作,因此暂未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督促承办部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16件未处置的涉案物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开展涉案物品鉴定、估价工作后,依规按程序处置。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

2.关于“国有企业监督触角不深入”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根据《福鼎市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人员选聘任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纪检监察岗位人员的配备需市委组织部、国资委按程序聘任,目前,人选正在沟通中。二是专职监督力量未配齐,暂时无法进行培训。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国资委的沟通,尽快配齐专职监督力量。二是待专职监督力量配齐,再进行培训。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

3.关于“查办效率待提高”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案件周期跨度长,核查问题多、调阅材料量大、涉案人员多且部分人员离岗、相关核查内容需依托上级统筹协查调取后,本级再推进线索深挖、处置等后续工作,一定程度延缓了线索办结进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各承办科室积极做好线索查办工作,及时与领导汇报进度,依规按程序签批延长办理期限审批表。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

4.关于“信访案件化解不及时”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反映问题疑难复杂;涉及的一些证据材料繁多、历史久远、取证难度大;涉及人员较多,相关人员存在变动调整。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跟进信访件办理情况,调取证据资料,主动向相关人员和被反映对象了解情况,固定证据材料,加强分析研判,实时向领导汇报核查情况并研究处置情况,尽快完成遗留件办理。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30日

5.关于“人员力量未配齐”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在换届中,有部分岗位空缺,目前已配备第三、四、七、八纪检室主任,剩余空缺岗位将在换届结束后抓紧配备。

下一步整改措施:紧盯换届工作节点推进人员配备工作,待换届全面结束后,第一时间梳理空缺岗位清单,结合纪检岗位职能需求、干部专长、年龄等统筹谋划人选。

整改时限:2026年8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853451,通信地址:福鼎市市府路139号,电子邮箱:fjfdjjw@sina.com

福鼎市纪委监委            

2026年8月28日